日前,工业和消息化部、财务部、海关总署、国度税务总局和国度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严沉手艺配备进口税收政策相关目次的通知。
对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办事商业买卖会以及部地域国际性展会展期内发卖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项下的国际性展会,按本通知施行。
对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核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和企业,正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进口设备,继续按照《工业和消息化部财务部海关总署国度税务总局国度能源局关于调整严沉手艺配备进口税收政策相关目次的通知》(工信部联沉拆〔2021〕198号)和《财务部 国度成长委 海关总署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次〉的通知布告》(2012年第83号)施行。